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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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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应聘年龄要求、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11.直系亲属正在服刑、被叛死刑、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办法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各项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9时至9月10日16时,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400-8389296,政策咨询电话:0763-3463360。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审核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在2020年9月16日至9月18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清远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sgaj/)的通知,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公文写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知识、法律基本常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核

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不多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分)×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应聘人员依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清远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清远市公安局在相同相近职位条件的合格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初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本公告由清远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公安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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